成功受理后的港澳通行证续签暂不支持取消,如要取消港澳通行证续签业务,可本人亲自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办理取消。
一旦网上申请经审批通过,即视为申请成功,申请人须在3个月之内携带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原件、网上受理编号或网上上申请回执,亲自到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签注,逾期不领取的,将予以取消。
一旦网上申请获得审批通过,并制作签注,不管申请人是否领取或使用,都必须按规定交纳费用.拒不交费的,公安出入境部门将记录在案,申请人再次申请时,公安出入境部门将会视情况给予相应的。
申请人须在3个月之内携带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原件、网上受理编号或网上上申请回执,亲自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大斤领取签注,逾期不领取的,将予以取消。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取消网上提交的申请,需本人持相应的证件直接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