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八条 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
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扩展资料:
《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法条:
第四十九条 所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通报批评,并可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责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停止为其服务,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分支机构建议采取下列处罚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限期整改、暂停收单业务或注销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