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资格范围扩大: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年制定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013年最新政策则扩大了申请人的范围。在原来“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了“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同时规定前置学位是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此项调整扩大了申请人群的范围,为更多的有深造需求的人员提供了机会。
二、同等学力申硕学习年限放宽,不再进行统一规定:
根据原有规定:“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 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新规定对上述年限规定进行了放宽:申请学位人员通过上述考试的期限不再由国家统一规定,而是由学位授 予单位自行规定。 这一调整更加适应大部分人在职 学习提高的特点和终身学习理念的要求,必将减少在职人员学 业和工作相互影响的矛盾,为申请学位人员提供了更加合理、宽松的学习空间。
三、同等学力申硕统考学科范围扩大:
2013年同等学力申硕统考的学科由往年的27个变为33个。其中,历史学细化为: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并且增加了软件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护理学。
四、同等学力申硕流程有所变化,报名平台统一:
1.统一网上报名平台;
当年的同等学力申硕报考工作将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将不需要到各省相关网站进行报名,而只需在统一的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工作由各院校自行组织;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后,须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学位授予单位确认信息,同时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
3.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时间提前;
最新规定中要求:2013年同等学力申硕申请人所有信息须在2月底采集完毕。根据这项要求,各学位授予单位将报名工作从往年的3月初提前到2月进行,并且在二月下旬自行组织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4.现场确认须进行指纹采集工作。
2013年同等学力申硕考生个人信息采集过程中不仅进行图像信息采集,还将首次进行指纹信息的采集,申请人应考入场时,将进行指纹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5.自2013年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将启用新大纲。
为进一步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与原有大纲相比,新大纲取消了分设试卷一、试卷二及试卷二得分的有关要求。
新大纲将成为今后几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也将作为各院校进行有关教学和辅导时的参考工具,同时,为广大应试者的复习和备考提供了参考资料。
新大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各语种新大纲的版本分别是:法语为第五版;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为第六版;俄语为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