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其子女为本市高中阶段毕业生的。
经上海市人保局认定的《上海市居住证》满120分的,随迁子女在本市就读幼儿园、小学、中学可以享受本市户籍孩子同等待遇,确保在公办学校就读。并且,初三毕业可以参加上海市的中考,有机会就读上海的公办高中,还可以在上海参加高考。
高中阶段教育
1、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上海市居住证》登记所在区或就读学校所在区,参加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
2、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3年初中教育的,可参加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