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户籍居民申办出入境证件可以先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申请,预申请通过初审后,在网上预约办理时间及受理地点,生成预受理号码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格(没有打印条件的申请人,可凭预受理号码到预约办理地点,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本人持预受理号码、身份证、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于预约时间到达选定的接待大厅,按照现场办证流程提示完成现场申请。
二、未成年申请人(16周岁以下)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
三、暂不能进行网上预申请的人员包括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
四、网上预约未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到现场排队办理。
五、办证时限为八个工作日(自现场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上门取证办理时限为七个工作日(自EMS上门揽取证件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特殊情况除外。
六、如果您网上预约的申请类别与现场申请不符,请您重新提交网上预申请。
七、2014年1月1日起,申请人可以在“翼-拍照”互联网服务平台(网址:
八、派出所受理点只受理网上预约申请,直接到现场递交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派出所,不受户籍地限制。在派出所递交申请需自行领取证件的人员,须到派出所所属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