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受伤住院,我全责,住院费全部一定要我自己先垫付吗?

2020-06-09 社会 113阅读
你最好先垫付一部分,以示诚意,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提前支付医疗费1万元。治疗后,可以协商处理,对方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被告是你和保险公司。
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你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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