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德国国籍法(Staatsangehörigkeitsgesetz)的规定,宝宝因出生的事实可能自动取得德国国籍的情况,可分为因为血亲或是因为出生地两种原因。血亲的部分就是只要父母一方具有德国国籍的话,无论宝宝的出生地在哪,宝宝都将自动拥有德国国籍。
如果父母不具有德国国籍均为外国人,但宝宝是在德国出生,且出生的时候父母任何一方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话,那么宝宝也会自动拥有德国国籍:
(1)有德国或欧盟无限期居留许可(unbefristetesAufenthaltsrecht)(简称长居);
(2)自宝宝出生日前8年内合法经常居留于德国境内。判断要件是否符合,会由户政事务所(Standesamt)自动向所属的外国人管理局查明,宝宝的父母毋庸查询,若符合要件者,将会接到户政事务所的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