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北京看病报销 在外地看病怎么报销

2020-06-03 社会 145阅读

一、在异地就医,没有先办理审批手续的,只能限于急诊急救情况,才可以报销的。

二、 异地申请——先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提出异地就医申请,领取一式三份审批表,在异地找不同级别的三家(或两家)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办盖章, 再送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就可以在异地住院,现金垫付,凭结算票据、出院小结、每日清单寄回(或送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三、若为急诊,在医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你的的参保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报告,经单位盖章(易地安置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后,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申报窗口申报。

扩展资料

异地医保就医规定

一、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二、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多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医保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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