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的贷款出具单位是什么,如果是往年贷款成功的学生该如何填写?谢谢了

2020-05-19 教育 273阅读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按申请表上资格审查单位如实填写。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填报内容:

1、填写《贷款申请表》的签章单位为: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

2、“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对应填写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

3、“出具日期”依据签章时间如实填写。

4、“贷款申请”板块内容时,“基本信息”栏目“贷款金额”原则上要与申请时填报数额一致,“贷款期限”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中的贷款年限规定填写。

5、“提前还款申请”、“贷款情况”、“还款明细”和“还款计划”模块内容,须经学生贷款成功后由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填写注意事项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学生在线系统使用手册》要求操作即可。

扩展资料

个人信息提交后,依照系统提示,重新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然后选择【贷款申请】,其填写的注意事项:

1、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身份证一致,否则将影响支付宝的账户开立和贷款发放;

2、申请学年:20XX-20XX学年;

3、贷款金额与往年贷款金额一致;

4、贷款期限:在校年限 10年;

5、申贷原因:如实选择系统中选项;

6、共同借款人信息须与往年共同借款人一致.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身份证一致,否则将影响贷款发放;

7、账户信息:请选择支付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贷款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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