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最后列入黑名单,从而影响个人信用。
1、一年之后会因没有按时接受年检而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2、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3、被吊销后,店名在被吊销日其一年内不能被再次使用。
二、改革后取消个体验照,改为年报,可以网上申报或者到工商所提交书面报告。你只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2013年报就行,时间还没过,也不会罚款。
2013年国务院公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10月1日实施。工商总局也公布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每年1月至6月上报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以后不按时报年报不再罚款,而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最后列入黑名单,从而影响个人信用。
扩展资料:
已经没有年检的说法,统称为网上年报。
企业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
在我国实行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画上句号。国家工商总局对外宣布,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
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个体工商户验照也将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2013年12月,工商总局已发文暂停了个体户验照。
据悉,下一步将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工商总局对此解释说,传统的“重审批轻监管”将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这将推动政府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更加有利于形成宽松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周石平介绍说,出于社会治理的需要,并非任何场所都可以注册为住所,例如注册登记的住所是违章建筑或危险建筑,就可能造成住所的合法性问题和严重的安全隐患;
注册登记的住所是民用住宅的,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可能扰乱邻里生活,造成民事纠纷。“在住所(经营场所)规范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同监管责任。”
工商部门将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
由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