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利息是贷记卡持卡人的非现金类交易在到期还款日前(含)未偿还全部应还款额,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当自发卡机构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按日支付透支利息,持卡人与发卡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资料: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章程(2017年版)中规定:
1、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透支利率根据持卡人资质、用卡情况、交易类型等不同由发卡机构核准或调整,日利率区间为万分之三点五至万分之五(年利率区间为12.7750%-18.2500%),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变动而调整。贷记卡账户内的存款不计付利息。
2、免息还款期待遇:交易记账日至发卡机构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6天。持卡人非现金类交易在到期还款日前(含)偿还全部应还款额即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无须支付非现金类交易的利息。
参考资料:
光大银行信用卡官网帮助中心(请在搜索栏中搜索“信用卡章程”关键字查找拓展资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