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办辅导班会被查处,会受到教育行政处罚,包括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撤销教师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
无证辅导班违反了国家关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市场经济活动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和营业执照的有关规定,形成了实际意义上的无照经营。
根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规定:
第十二条 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的严重,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扩展资料:
开办正规的课外培训学校,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
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不仅要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此外还要有税务登记,课程的收费标准,要在物价部门进行备案。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