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卷面总分为150分,最后核算成绩时以学生的实际考试分数乘以0.8,为最后分数,最后分数70分为合格。例如学生卷面分考了90分,最后成绩就以90×0.8=72,这名学生最后的实际分数为72分。
教师资格证的考试科目为: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测试,暂由各省(区、市)自行命题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