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会审查“公务员诚信档案库”。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另外相关的规定“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况记录会进入诚信档案库。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是记录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期间失信行为的一个专项信息库。失信行为的记录年限分为五年和长期两种。这项制度为全国通用制度。人员的失信行为一旦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在记录期限内将直接影响报考中央及各地公务员。其失信行为的情形,是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的一项重要参考。
以下两种行为:
1、考生在考试过程(包括笔试、面试)中有作弊、替考等不诚信行为;
2、其它环节不诚信行为。其中在履约环节的不诚信情形主要表现为:考生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无故弃考的行为;在报到环节表现为:有的考生在已经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备案等环节之后又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
以上两点是比较常见的公务员失信行为也是最容易被记入诚信的行为。对于以上罗列的各种情况,考生们最易忽视的就是在考上公务员后随意放弃资格,也将被归于不诚信,甚至会作相应处罚。当然,全国各地关于考上公务员后放弃录用资格将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规定,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