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比例及补偿额计算
统一政策内报销比例定为60%,即补偿额=(可补偿费用-起付线)*60%。同时执行分段保底补偿政策,即按照起付线至5万元间费用保底补偿比40%、5万元至10万元间费用保底补偿比45%、10万元以上费用保底补偿比50%。
按照统一政策内报销比例进行测算补偿额,并与分段保底补偿比例测算的补偿额进行比较,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以较高的测算补偿额作为最终的实际补偿额。
保底补偿按照扣除起付线后的总费用进行测算,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以及诊疗项目等目录限制。
2. 可补偿费用
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所在省的新农合相关政策由医疗机构HIS系统自动计算可补偿费用即政策内费用。新农合已整合到人社部门的按照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目录进行计算可补偿费用。
3. 起付线
按照参合患者当次住院总费用的25%计算起付线,最低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
4.封顶线
全省各地将经国家新农合平台即时结报参合患者的年度累计封顶线统一调整为30万元(不含大病保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