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权出质已注销显示状态是有效是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的原因及情况(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 4、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或加盖公章。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打印在A4规格纸上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出质人: 质权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 2.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 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