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城市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此外,各地的生育保险待遇以及缴费标准是有差异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以重庆为例:根据《关于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女职工生育依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府令第181号)及其相关规定享受待遇。具体范围包括:
(一)生育生活津贴;
(二)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
(三)遗传疾病基因检测费。各项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支付标准按政策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