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5日消息,从当日零点起,全国铁路部门火车票退票费标准下调。新的退票费规定,开车前退票费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退票费收费标准也有了变化,以前退票采用四舍五入精确到1元,而现在退票改以5角为单位。具体为: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以上的进为1元。
扩展资料:
2013年9月1日起,铁路部门调整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同时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铁路总公司官网发布《关于车票改签、退票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退票费计算不再四舍五入到元,而是以5角为单位,分三个档计算。
2014年春运期间,铁路部门对因旅客原因办理车票改签,且改签后车票的乘车日期在2014年1月16日至2月24日期间的,退票时按票面票价的20%核收退票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火车票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