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将24字核心价值观分成3个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高表现。相较而言,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正是在前两者的基础上的表现,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魅力与价值,是每个公民和全社会的最终奋斗目标。
扩展资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的具体解释
富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物质层次的最高表现。它主要体现为国家实力的强大,物质财富的充裕,人民生活水平的富足。富强并不能凭空而来,而必须通过作为个体的公民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社会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经过若干时期的努力才能达到。
民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层次的最高表现。就现阶段而言,民主仍然是最为理想的政治形态,实现民主需要公民觉悟提升到一定水平,对自由和平等有更为深入的体认与实践,需要政府执政更加公开透明,坚定地谨守公正和法治的底线。
文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道德层次的最高表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都可以说是公民做文明人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道德层次的具体表现。而当公民的普遍道德水平提高到一定水平,文明也就会成为整个国家的道德主流和社会共识,在最高的层次表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魅力和价值。
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精神层次的最高表现。与富强相比,和谐更侧重于精神层面。它是全体公民在精神诉求和价值追求方面得到极大满足之后的表现,是社会各阶层、各种团体组织相互包融、相互尊重的表现。只有达至精神层次的和谐,物质层次的富强、政治层次的民主和道德层次的文明才有了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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