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蒋先芳
***县***单位2013年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知》(***府发〔2011〕6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府办发〔2011〕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提出本考核办法。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将干部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效率、实际贡献、群众公认等直接挂钩。(二)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程序规范,力戒繁琐。二、考核组织成立由单位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副主任***、***和办公室、规划科、财务科、信访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奖励性绩效考核。三、考核对象单位在编在岗所有人员。四、考核周期每季度考核一次,本季度的奖励性绩效考核原则在下季度首月10日前考核完毕。考核结束当月进入工资统发。五、考核分配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定量奖励性绩效和定性奖励性绩效考核两部分。其中定量奖励性绩效总量占单位每季奖励性绩效总量的60%;定性奖励性绩效总量占单位每季奖励性绩效总量的40%。定量部分主要突出“工作责任与实绩”,定性部分主要突出“工作效率与群众公认”。(一)定量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办法1.考核办法:(总分100分)①根据设岗定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所在岗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