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处在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从西站坐9路和特2路公交车。
9路公交车:
1、北京西站公交站(始发站)
2、小马厂
3、白云桥西
4、天宁寺桥西
5、长椿街路口东
6、宣武门西
7、和平门西
8、北京供电局
9、前门西
10、前门东
11、正义路公交站(终点站)
到达正义路公交站车后步行到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特2路公交车:
1、北京西站(身份证)
2、长桩街路口东
3、宣武门东
4、和平门东
5、北京供电局
6、前门西
7、前门东
8、台基厂路口西下车
9、台基厂路口西公交站(终点站)
到达台基厂路口西公交站后步行到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扩展资料
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6、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