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是:第一、依法成立。为法人成立的形式要件。与自然人出生即取得主体资格不同,法人主体资格的取得必须经过确认程序。第二、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为法人成立的实质条件。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是法人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第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第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之所以成为民事主体,享有独立人格的决定性条件和特征,也是法人区别于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的关键。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主要包含以下含义:法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独立的支配权;法人对自己的债务独立承担清偿责任;法人的民事责任为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和个体户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事实上是以出资人的个人资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因此,它们不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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