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奖助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来确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享受A类奖助学金待遇。
2、对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采取申请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由其所在学院负责,依据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细则)和评审标准,在充分考虑导师意见的前提下,对研究生入学后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评定结果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扩展资料
获得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风端正,有责任心;
(二)综合表现优秀,并能够按照导师和学校的要求完成相关的科研和学习任务。
研究生如出现下列情形,学校或导师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奖助学金实行降档、暂停或终止其奖助学金的发放:
(一)违反国家法律者;
(二)违反校纪校规者;
(三)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
(五)本学年存在课程不合格者;
(六)学籍异动者;
(七)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八)导师经考核认为没有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